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都希望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这也是近代中国革命志士和共产党人奋斗牺牲所追求的目标。经受了一百多年动乱之苦的中国人民,深知如果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局面,是不可能振兴中国的经济并使中国强大起来的。——江泽民:《在第四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12月18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44页。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统一的。爱国主义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爱国与否是最大的政治分野。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只要是爱国,赞成祖国统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也要积极争取团结。我们坚持“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要在海外统战工作中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在爱国的旗帜下,团结愈广泛,愈有利于我们事业的胜利发展。——江泽民:《努力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1990年6月11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35—236页。
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无限期地拖延统一,是所有爱国同胞不愿意看到的。中华民族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我们呼吁所有中国人团结起来,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全力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中华民族现代发展进程中这光辉灿烂的一天,一定会到来。——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1995年1月30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695页。
团结是国运昌隆、民族振兴的保证。我们不仅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的基础上,实现祖国大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紧密团结,而且要在维护祖国统一和实现民族振兴的共同意志的基础上,实现祖国大陆同胞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同胞、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广泛团结。为了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面越宽越好。——江泽民:《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1999年9月22日),原载1999年9月23日《人民日报》。
用“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香港问题,不只是外交上的需要,而是从香港和整个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的。这样解决,对香港、对整个国家有利,对英国和其他国家也有利。
在处理港澳和台湾的问题上,我们采取“一国两制”的方针,我搞我的社会主义,你搞你的资本主义,“井水不犯河水”,我不会在港澳和台湾搞社会主义,你也不要把资本主义的一套搬到内地来。——江泽民:会见安子介一行时的谈话(1989年7月11日)原载1989年7月12日《人民日报》。
世界是多样的,有的国家可以搞资本主义,有的国家可以搞社会主义。 邓小平同志还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主张,具体地说,就是中国大陆搞社会主义,将来香港回归祖国之后,继续搞资本主义,保留它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在这个多样化的世界上,强求一致是不可能的。——江泽民:会见法国外长时的谈话(1991年4月30日),原载1991年5月1日《人民日报》。
香港回归后将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一个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大陆将保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而一个繁荣的资本主义的香港为大陆与世界各国开展贸易架设了一个桥梁。因此,大陆离不开香港,香港离不开大陆,谁也离不开谁。
只有长期坚持“一国两制”的方针,才能保持香港回归后的繁荣和稳定,才能保证大陆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江泽民:会见首批香港事务顾问时的谈话(1992年3月12日),原载1992年3月13日《人民日报》。
在这里,我愿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如下看法和主张。
(一)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决不容许分割。任何制造“台湾独立”的言论和行动,都应坚决反对;主张“分裂分治”、“阶段性两个中国”等等,违背一个中国的原则,也应坚决反对。
(二)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并依据有关国际组织的章程,台湾已经以“中国台北”名义参加亚洲开发银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等经济性国际组织。但是,我们反对台湾以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为目的的所谓“扩大国际生存空间”的活动。一切爱国的台湾同胞和有识之士都会认识到,进行这类活动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台独”势力更加肆无忌惮地破坏和平统一的进程。只有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才能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伟大祖国在国际上的尊严与荣誉。
(三)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我在一九九二年十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说“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就两岸正式谈判的方式同台湾方面进行讨论,找到双方都认为合适的办法。”我们所说的“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我们曾经多次建议双方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此,我再次郑重建议举行这项谈判,并且提议,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至于政治谈判的名义、地点、方式等问题,只要早日进行平等协商,总可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我们完全相信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理解我们的这一原则立场。
(五)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我们主张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我们将继续长期执行鼓励台商投资的政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将切实维护台商的一切正当权益。要继续加强两岸同胞的相互往来和交流,增进了解和互信。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应当采取实际步骤加速实现直接“三通”。要促进两岸事务性商谈。我们赞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商谈并且签订保护台商投资权益的民间性协议。
(六)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一个重要基础。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七)两千一百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我们党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包括驻外机构,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照顾他们的利益,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我们希望台湾岛内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也希望台湾各党派以理性、前瞻和建设性的态度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我们欢迎台湾各党派、各界人士,同我们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也欢迎他们前来参观、访问。凡是为中国统一作出贡献的各方面人士,历史将永远铭记他们的功绩。
(八)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就是相互走走看看,也是有益的。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海峡咫尺,殷殷相望,总要有来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来”。——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1995年1月30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692—695页。
香港回归一年来的事实充分表明,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实践将不断证明,“一国两制”的方针,不仅有利于维护香港各阶层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坚持这一正确方针,在祖国内地的支持下,香港一定能够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也完全有理由相信,“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对澳门顺利回归祖国和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一定会起到示范作用。——江泽民:《在香港回归祖国一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1998年7月1日),原载1998年7月2日《人民日报》。
澳门回归祖国,也将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方针,由澳门居民当家做主,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自行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这一方针将长期保持不变。我们相信澳门人能够管理好澳门。澳门同胞一定能够继续保持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定能够创造出澳门更加美好的明天。澳门回归祖国,将为“一国两制”再次创造一个光辉的范例,有利于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江泽民:会见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时的谈话(1998年5月6日),原载1998年5月7日《人民日报》。
海内外一切爱国的同胞和世界上的有识之士,都已从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的事实中,看到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看到了“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好方式。遵循一个中国的原则,实现中国的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我们希望台湾当局不要再背逆历史潮流,不要再为两岸关系的发展设置障碍,不要再做损害台湾同胞和整个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事。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任何分裂中国的企图都绝不会坐视不管。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引下,我们有决心也完全有能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江泽民:《在首都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大会上的讲话》(1999年12月20日),原载1999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了中华民族的进步和昌盛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民主革命时期,华侨起了积极的重大的作用。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创立的中国第一个民主革命团体兴中会的成员,大部分是华侨。后来演变为同盟会,华侨仍然是重要支柱。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华侨占了三分之一。武昌起义之后,许多华侨纷纷回国,参加了革命军。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等几个阶段的革命斗争中,都得到了海外侨胞和归国华侨的大力支持,他们捐资出力,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德其情,感人至深。新中国成立之后,一批科学家、青年学生和爱国人士,放弃了在海外比较优裕的生活条件,冲破重重阻挠,回到祖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广大归侨、侨眷活跃在各条战线,为祖国贡献聪明才智;海外侨胞或捐资赠物,兴办公益事业,或投资合作,促进经济繁荣,或穿针引线,致力于中外交流,或推动海峡两岸同胞的接触和交往,起了积极作用。在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的伟大事业中,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所作出的贡献,党、政府和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江泽民:《在第四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12月18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40—141页。
广大侨胞遍布世界五大洲,他们对于帮助世界人民了解中国,树立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江泽民:《在第四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12月18日) ,《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43页。
邓小平同志把发挥华侨华人的作用,作为我们国家的一个独特的机遇,并且把它同我国大发展的机遇紧密联系起来。这对于全党同志在新形势下,加深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
当然,邓小平同志讲话的精神,是把发挥华侨华人作用,作为独特的机遇之一。因为它不是唯一的,还有很多其他的机遇。就华侨华人的数量来讲,恐怕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别的国家的侨民可以和我们相比。分布在世界各国的华侨华人,约有几千万。在国内的归侨、侨眷也有三千多万。这是我国特有的国情。几千万华侨华人拥有雄厚的资金,大批高科技人才,遍布世界的商业网络,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经济社会中具有一定实力的比较活跃的力量。在邓小平同志去年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发表和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是我国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活动中,最积极热情的一部分,而且对于促进和影响外国投资者到我国投资、进行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发挥了带头的作用和桥梁的作用。国外有些研究机构评论说,中国对外开放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海外有华人社会和港澳台同胞经济力量的积极支持。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国独特的机遇之一。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加强同华侨华人的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并借助他们吸引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和开展多领域的合作交流,增进同各国人民的友好交往,应该成为我们国家扩大对外开放总体战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江泽民:《侨务工作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1993年2月26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452—453页。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许多部门和地方存在着重资金,轻人才的倾向。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就华侨华人来说,拥有的不仅是巨大的资金,还有相当的智力、人才。我希望侨务部门率先改变这种状况,把引进华侨华人人才的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因为华人跟其他外国人还不一样,他们向往中国,即便他不回来,他心里始终眷恋着祖国的命运。这一点,是很值得我们骄傲的。所以,要根据国家经济、科技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引进人才、智力的规划,完善有关政策,采取切实的措施更充分地开发好这部分智力、人才资源。我相信,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会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江泽民:《侨务工作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1993年2月26日) ,《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456页。
广大海外同胞,是我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进行友好交往与合作交流的重要桥梁,是我们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有利因素。我们要坚持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侨务工作的水平。在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中国人民将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完成这个宏伟任务,必须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广大海外同胞中,既有享誉世界的科学家,也有成绩显著的中青年科技人才,他们在当今一些重要的高科技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广大海外同胞热情支持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是我们了解外部世界的重要渠道和开展国际民间友好事业的重要促进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对加快我们的经济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是十分有益的。——江泽民:在接见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 新华社北京1999年1月18日电
各级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侨联组织克服了种种困难,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工作,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了贡献。今后,党和政府要一如既往,关心和重视侨联的工作,加强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并给予切实的支持和帮助。各级侨联要进一步密切联系和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为他们服务。要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归侨和侨眷的特点,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多作贡献。要继续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侨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各级侨联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归侨、侨眷参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建设。各级侨联都要认真搞好自身的建设,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发扬民主,克服行政化的倾向,使侨联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组织,真正成为“归侨、侨眷之家”。——江泽民:《在第四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12月18日) ,《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43—144页。
侨务工作的对象是生活在海外的华侨和已经加入外国籍的华人,直接涉及到我国与华侨华人所在国和地区的关系,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如果弄得不好,就会影响以至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关系。因此,我再次强调,开展侨务工作必须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十分注意政策,服从并服务于我国的对外政策。华人问题是一个尤其值得注意的问题。
为了改善我国与华侨华人所在国的关系,有利于华侨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我国政府从五十年代起就严格区分华侨华人的国籍界限。三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确的。一九八九年国务院侨务工作会议所确定的对外籍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重申了这一政策,应该继续贯彻执行。尽管近年来我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华人问题仍然是我国同一些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关系中,长期存在的比较敏感的问题。我们必须保持冷静的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不搞双重国籍的原则和既定的华人工作方针。
当然,严格掌握对华人的工作方针,决不等于不讲人情。在工作中,既要严格区别华人与华侨不同的国籍界限,又要注意以亲戚、亲情相待,不把他们等同于一般外国人,努力增进他们与我国的友好情谊和合作交流。——江泽民:《侨务工作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更大贡献》(1993年2月26日),《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459—4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