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 规章制度 | 工作要点 | 民主党派 | 无党派人士 | 民族宗教 | 港澳台侨 | 下载专区 
· 西安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被...
· 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常...
· 西安科技大学在临潼区开展...
· 我校无党派人士张涛被评为...
· 我校农工党党员崔琰教授撰...
· 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邓小平论统一战线>>正文
 
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爱国同胞的统一战线工作
2011年11月11日  

现阶段的统一战线可以提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现在最大的统一战线问题,是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问题。包括旅居在国外的侨胞也有爱国的问题。他们热爱祖国,不等于热爱社会主义。——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1979年9月1日),《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58页。

实现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统一大业,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广大骨肉同胞在内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所面临的一项光荣的神圣的任务。我国政府公布的对台湾归回祖国的大政方针,充分考虑了台湾当局和台湾人民的处境、利益和前途,是完全公平合理的。爱国一家,走祖国统一的道路,就有功于民族,有益于人民。我们和国民党曾有过两次合作的历史。现在,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是顺应历史潮流,合乎人民要求的大事。我们希望同台湾当局共同为祖国的统一携手迈进。台湾同胞富有爱国传统,一定能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宝贵贡献。——邓小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205—206页。

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23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61页。

我们不是有个口号叫“中华民族大团结万岁”吗?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包括骂共产党的人,都要大团结。——邓小平:《 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1984年10月3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76页。

大陆同胞,台湾、香港、澳门的同胞,还有海外华侨,大家都是中华民族子孙。我们要共同奋斗,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邓小平:《共同努力,实现祖国统一》(1990年9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62页。

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邓小平:《 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0页。

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58页。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根据中国自己的情况提出来的,而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上注意的问题了。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何在呢?是社会主义吞掉台湾,还是台湾宣扬的“三民主义”吞掉大陆?谁也不好吞掉谁。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只有用武力解决,这对各方都是不利的。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从世界历史来看,有哪个政府制定过我们这么开明的政策?从资本主义历史看,从西方国家看,有哪一个国家这么做过?我们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59—60页。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不是今天形成的,而是几年以前,主要是在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的。这个构想是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出发的。十亿人口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改变的,永远不会改变。但是,根据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实际情况,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因此,我们在香港问题上,首先提出要保证其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九九七年后五十年不变。——邓小平:《我们非常关注香港的过渡时期》(1984年7月31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67页。

我很有信心,“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能够行得通的。这件事情会在国际上引起很好的反应,而且为世界各国提供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是可能的。我们就是要找出一个能为各方所接受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邓小平:《我们非常关注香港的过渡时期》(1984年7月31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68页。

“一国两制”是从中国的实际提出的,中国面临一个香港问题,一个台湾问题。解决问题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是谈判方式,一个是武力方式。用和平谈判的方式来解决,总要各方都能接受,香港问题就要中国和英国,加上香港居民都能接受。什么方案各方都能接受呢?就香港来说,用社会主义去改变香港,就不是各方都能接受的。所以要提出“一国两制”。——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84页。

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所以,和平共处的原则不仅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而且在一个国家处理自己内政问题上,也是一个好办法。——邓小平:《和平共处原则具有强大生命力》(1984年10月31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96—97页。

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是用什么方式才能解决香港问题,用什么方式才能解决台湾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而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办法。“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还不是从香港问题开始的,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一九八一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两年前香港问题提出来了,我们就提出“一国两制”。——邓小平:《中国是信守诺言的》(1984年12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101-102页。

“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主体地区是十亿人口,台湾是近两千万,香港是五百五十万,这就有个十亿同两千万和五百五十万的关系问题。主体是很大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邓小平:《中国是信守诺言的》(1984年12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103页。

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没有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来自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忽视了四项基本原则,这也是带有片面性嘛!看中国的政策变不变,也要看这方面变不变。老实说,如果这方面变了,也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要保持香港五十年繁荣和稳定,五十年以后也繁荣和稳定,就要保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17—218页。

“一国两制”也要讲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否则怎么能说是“两制”呢?那就变成“一制”了。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希望中国大陆变成资本主义,叫做“全盘西化”。在这个问题上,思想不能片面。不讲两个方面,“一国两制”几十年不变就行不通了。——邓小平:《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19页。

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不现实。

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所以我们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邓小平:《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0—31页。

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邓小平:《稳定世界局势的新办法》(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49页。

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多次讲过,我国政府在一九九七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我们还多次讲过,北京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这也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58页。

最近一个外国人问我,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是不是同对香港的一样?我说更宽。所谓更宽,就是除了解决香港问题的这些政策可以用于台湾以外,还允许台湾保留自己的军队。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如果台湾当局永远不同我们谈判,怎么办?难道我们能够放弃国家统一?当然,绝不能轻易使用武力,因为我们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解决无伤大局。但是,不能排除使用武力,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86-87页。

美国记者华莱士曾向我提出一个问题,大陆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大低于台湾,为什么台湾要同大陆统一?我回答说,主要有两条。第一条,中国的统一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一百几十年的愿望,一个半世纪了嘛!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统一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不是哪个党哪个派,而是整个民族的愿望。第二条,台湾不实现同大陆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会被别人拿去。现在国际上有好多人都想在台湾问题上做文章。一旦台湾同大陆统一了,哪怕它实行的制度等等一切都不变,但是形势就稳定了。所以,解决这个问题,海峡两岸的人都会认为是一件大好事,为我们国家、民族的统一作出了贡献。——邓小平:《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19-220页。

中国还有个台湾问题要解决。中国最终要统一。能否真正顺利地实现大陆和台湾的统一,一要看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结果,二要看我们经济能不能真正发展。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邓小平:《思想更解放一些,改革的步子更快一些》(1988年5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265页。

侨务工作要提到日程上来,要恢复过去的侨务机构。我们的政策还是那些,在国外生活的,鼓励他们加入所在国的国籍,但不能强迫。加入外国国籍也可以为祖籍国服务,还有个更好的条件,可以加深两国关系。不愿意的也不勉强。祖国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侨务政策绝大部分要恢复起来,某些要改正,不完善的要完善起来,不妥当的要改进。——邓小平:会见来京参加国庆活动的华侨、华裔、港澳台同胞旅行团时的谈话(1977年9月29日),见《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44页。

华侨事务的重要政策是鼓励侨胞自愿加入住在国国籍。考虑到亚洲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国家华侨比较多,住在国比较注意这个问题,鼓励华侨自愿加入住在国国籍,这对我们国家与住在国的关系有好处。但也总有人不愿意加入住在国国籍,愿意保留中国国籍,我们不能强迫。我们政策的另一面,就是保护侨胞的正当权利,鼓励华侨与住在国人民搞好关系,这是我国发展与住在国友好关系的重要一环。——邓小平:会见仰光华侨代表时的谈话(1978年1月30日),见《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53-54页。

我们侨务政策的要点,第一条,就是鼓励华侨自愿选择住在国的国籍。华侨多的国家对华侨很有戒心,我们了解这一点,所以把鼓励华侨选择当地国籍作为重要的侨务政策。加入了住在国国籍的人,就是住在国的人,应该对所在国尽到他们自己的责任。第二条,我们也不能强迫愿意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加入住在国国籍。我们要求保留中国国籍的人要为住在国的发展和两国友谊做出贡献,遵守住在国的法律。理所当然的,中国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这也是国际惯例。第三条,我们历来不赞成双重国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一贯政策。——邓小平:会见泰国总理江萨时的谈话(1978年3月30日),见《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60页。

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心向祖国,爱国主义觉悟不断提高,他们在实现统一祖国大业、支援祖国现代化建设和加强国际反霸斗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邓小平:《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186页。

我们欢迎海外的华侨、华人都回来走走。一是了解我们的国家,二是看看有什么事情可以参与,可以尽力。我相信在国外的华侨、华人是会热心支持我国的建设事业的。——邓小平:《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1986年6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162页。

我们要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我们欢迎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参与这个具有前景的事业。——邓小平:会见荣氏亲属回国观光团部分成员时的谈话(1986年6月18日),见《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第356页。

中国人要振作起来。大陆已经有相当的基础。我们还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希望中国兴旺发达,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要利用机遇,把中国发展起来,少管别人的事,也不怕制裁。中国反对霸权主义,自己也永远不称霸。下个世纪中国是很有希望的。——邓小平:《振兴中华民族》(1990年4月7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58页。

对于中国来说,大发展的机遇并不多。中国与世界各国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机遇。比如,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对祖国作出了很多贡献。——邓小平:同上海各界人士共迎新春佳节时的谈话,原载1993年1月23日《人民日报》。

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对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十分有利,我国政府已经明确宣布了对台湾归回祖国的大政方针。人民政协应当积极开展工作,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邓小平:《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187—188页。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中有广泛的联系和影响,希望你们在促进台湾归回祖国的事业中,积极贡献力量。——邓小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206页。

上一条: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
下一条:统一战线的历史发展
关闭窗口

西安科技大学统战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