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2月4日通过)
总纲
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本社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发扬五四运动反帝反封建的爱国精神,以民主、科学为宗旨,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国共和谈和旧政协期间,本社支持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反对内战,反对独裁。解放战争期间,本社严正声明不承认伪“国民大会”,赞成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主张,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民主运动,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斗争。随后,本社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本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政协章程总纲为自己的政治纲领,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组织成员参加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为发展科学技术、教育和医药卫生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走上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道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本社进一步明确了性质、地位和作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显著成绩。半个多世纪以来,本社秉承爱国、民主、科学的优良传统,同中国共产党在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宏伟事业中风雨同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携手前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团结奋斗,发展成为一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本社坚持并认真实践这一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本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本社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全体社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新世纪三大任务贡献力量。
本社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弘扬民主与科学精神,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不懈努力;要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积极发挥我社科技人才比较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崇尚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为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培育科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不断做出贡献。
本社积极开展海外联络工作,促进祖国统一。
本社努力促进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国际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本社积极反映社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需要,本社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我社建成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通力合作的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自身建设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理论,继承、发扬我社优良传统,搞好政治交接,不断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要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增强社的活力和凝聚力;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参政党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