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 规章制度 | 工作要点 | 民主党派 | 无党派人士 | 民族宗教 | 港澳台侨 | 下载专区 
· 西安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被...
· 西安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常...
· 西安科技大学在临潼区开展...
· 我校无党派人士张涛被评为...
· 我校农工党党员崔琰教授撰...
· 习近平总书记给南京大学留...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统战知识>>正文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资料(第6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不得信仰宗教
2020年10月14日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同时尊重和适当随顺民族风俗习惯,以利于更好联系信教群众,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习近平2014年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习近平2016年4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理论知识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不是说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就可以信仰宗教。共产党员不同于普通公民,信仰的是马列主义,主张无神论。中国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的明确规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

共青团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共青团员在加入组织时就已经做出了信仰的选择,要做一名无神论者。共青团员也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这是毫无疑问的。

方针政策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中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中共中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18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总则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2016年《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

上一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资料(第7期)——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下一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资料(第5期)——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关闭窗口

西安科技大学统战部 版权所有